
数控机床选择合格评定模块需遵循“先判定风险等级、后匹配模块类型”的基本原则。列入Annex I Part A的AI数控机床须强制采用Module B+C或Module H模式;列入Part B的传统数控机床在完全采用协调标准时可使用Module A自我声明,否则须引入公告机构。新法规将原机械指令的Annex IV拆分为Part A与Part B两部分,Part A涵盖“非常高风险”机械,Part B为“高风险”机械。企业应综合产品技术特征、生产批量及公告机构资源选择最优路径。
一、 数控机床风险等级判定
合格评定模块的选择以产品风险等级为首要判定依据。EU 2023/1230通过Annex I清单对高风险机械进行了明确界定,数控机床根据是否集成AI功能被归入不同风险类别。
- Annex I Part A判定标准:具有完全或部分自进化行为、采用机器学习算法确保安全功能的数控机床被列入Part A高风险清单。此类设备的安全功能与AI模型输出直接相关,须强制引入公告机构。
- Annex I Part B判定标准:传统数控机床、加工中心及车削中心列入Part B清单。若制造商完全采用覆盖全部适用健康与安全要求的协调标准,可选择Module A自我声明模式。
- 未列入Annex I情形:简易数控设备或部分完成机械在未列入Annex I时可统一采用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模式。
二、 可选合格评定模块解析
EU 2023/1230引入了与欧盟新立法框架一致的标准模块体系,数控机床制造商须根据产品风险等级与生产模式选择适用模块组合。
-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:制造商自行完成风险评估、设计制造与测试验证,签署符合性声明。仅适用于未列入Annex I或完全采用协调标准的Part B数控机床。
- Module B+C模式:公告机构进行EU型式检验并颁发证书,制造商自行控制后续生产一致性。适用于所有Annex I数控机床,是传统CE认证的主流路径。
- Module H全面质量保证:公告机构审核制造商的设计、生产、检验全过程质量体系并持续监督。适用于多型号系列化数控机床,可降低重复认证成本。
- Module G单元验证:公告机构对单台数控机床逐台检验。适用于定制化专机、小批量或二手机床,新法规首次明确引入该模块。
三、 模块选择决策矩阵
企业应根据数控机床的技术特征、生产模式及市场策略,构建模块选择决策矩阵,综合成本、周期及合规风险选择最优路径。
- 标准型数控机床路径:已列入Part B且完全采用EN ISO 23125等协调标准,采用Module A自我声明可节省公告机构费用,认证周期约4-6周。
- AI数控机床强制路径:具有AI自进化功能的设备须采用Module B+C或Module H,公告机构型式检验周期约8-12周,费用较Module A增加约60-80%。
- 多型号系列化产品路径:建议采用Module H全面质量保证模式,一次审核覆盖全系列产品,长期可降低单位认证成本。
- 单台或小批量产品路径:定制化数控专机或二手机床采用Module G单元验证,公告机构逐台检验,单台认证周期约3-4周。
四、 公告机构选择与配合策略
选择具备数控机床领域资质的公告机构是Module B+C/H/G模式的关键。企业须通过欧盟NANDO数据库核查机构授权范围是否覆盖EN ISO 23125等专用标准。
- 资质范围核查:在NANDO数据库中以机械指令为筛选条件,核查公告机构的授权产品范围是否明确包含机床类设备及AI功能评估能力。
- 技术能力匹配:评估公告机构是否熟悉EN ISO 23125、EN ISO 13849-1等机床专用标准,是否具备功能安全与网络安全复合评估能力。
- 审核周期与费用对比:不同公告机构的审核排期与收费标准差异较大,建议提前6-9个月启动机构沟通,获取多方报价并综合评估。
总结
数控机床选择合格评定模块以风险等级为首要判定依据。一是AI数控机床须强制采用Module B+C或Module H模式;二是传统数控机床在完全采用协调标准时可选择Module A自我声明;三是定制化专机适合Module G单元验证。企业应综合产品技术特征、生产批量及公告机构资源构建决策矩阵,2026年过渡期内完成新规认证可有效降低2027年强制节点后的合规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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